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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眸:力促困难群体“病有所医”
中广网    2009-01-12 [打印本页] [字号   ] [关闭]
    

提案:关于解决城镇困难群体医疗保障的建议

    提案者:省民盟

    提案内容:提案建议建立由政府、企业、个人三方出资的城镇困难群体医保合理分担机制,同时对缴费困难的企业,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,以解决其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。城镇职工除了基本医疗保险之外,可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,建立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助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医疗保险及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措施。

    答复:省民政厅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卫生厅在答复中说,近年来,我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,多层次医疗救助方式逐步成形,截至2007年底共救助65万人次。2006年底,我省就启动实施了济困病床政策,缓解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特困人群就医困难问题。下一步,我省民政将积极与财政、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,合理制定医疗救助方案,将院前救助与院后救助相结合、门诊救助与住院救助相结合、全额救助与差额救助相结合,切实提高救助效果。

    落实情况:2008年,甘肃省14个市州目前整体纳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,截至去年10月底,全省共有259.61万名城镇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参保率达到83.61%。2008年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。

来源:每日甘肃网-兰州晨报    责编:魏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