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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关注困难群众生活
中广网    2008-01-21 [打印本页] [字号   ] [关闭]
    

    在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——牛 泉

  我代表社会福利团体就关注困难群众生活、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谈些认识和建议。

   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,是建立在社会基本保障基础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网,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它主要包括城乡低保、城乡医疗救助、临时救济、社会互助等内容。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困难群众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,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。当前,我县已进入经济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的新时期,社会救助工作遇到了很多新情况、新问题,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,以便在促进和谐会宁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。

   一、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

   1999年以来,我县基本形成以城乡低保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,以医疗、教育、住房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,以社会互助(慈善)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。城市低保管理更加完善。低保对象由1999年的355人增长到现在的6301人,增长了近18倍,年保障资金由1999年的28万元增长到现在的616万元,增长了22倍。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37元增加到80元,累计发放保障金2326万元。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启动。为6200名农村患者发放救助资金618万元。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。有7.6万农村特困群众享受低保待遇,2007年发放资金1123万元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局良好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,强化执法手段,依法推进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发展。现有2057名五保人员,年供养资金1200元,医疗救助实行零起付线规定。慈善救助活动经常化。积极争取并顺利实施了“西部健康”光明行、“蓝天行动”、“彭年光明行动”、中国残联/嘉道理慈善基金会社区康复服务、“明天计划”等项目,受益人数达到1097名;自然灾害救助科学有效。制定了《会宁县农村干旱灾害救灾预案》、《会宁县救灾款物管理办法》、《会宁县农村干旱灾害监测规程》。2007年发放救灾款1040万元,面粉275万公斤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》。累计接待救助咨询人员930人次,实施救助700余人,切实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。建立了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制度。2007年,全县共收到捐赠款项20多万元,捐赠衣被3万多件,社会互助成效显著。

   二、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

   社会救助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。近年来,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,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。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,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。

   (一)社会救助体系不够完善,制度不够健全。主要表现在临时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上,低保人群、低保边缘或低保边缘外的部分困难群众,一旦遭遇突发性灾害、不可预测的事故、难以预料的重大疾病等,其基本生活难以维持,对临时性救助依赖性较大。由于灾难发生的突然性和救助需求的高费用特点,使现行的临时性救助制度,难以解决实质性问题,要彻底解决这类人的困难,需要建立完整的临时性救助制度。

   (二)救助管理不规范。救助工作包含多种方式,涉及多个职能部门,既有民政、教育、卫生等部门实施的救助,又有劳动、司法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计生等部门提供的救助。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,救助方式不同且缺少沟通,因此在设立贫困标准时不统一,救助的额度随意性较大。加之救助主体不同,实施救助时在救助对象、救助内容、救助标准等方面出现了部门与部门之间,救助对象之间,救助标准之间衔接不够的问题,不可避免地造成漏救和重复救助等问题,导致救助工作有失公正。

   (三)救助资金投入不足。近几年,政府和慈善上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虽然一年比一年多,但由于社会救助对象增长的速度与救助资金的有限来比较,两者比例失衡。因此,仅靠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救助资金,对社会救助工作来说还有相当缺口,除了低保金有财政兜底外,其它救助款不可能做到按需救助,只能确保救助重点,满足不了部分求助者的要求。

   (四)救助工作力量薄弱。我县地域辽阔,人口众多,调查确定救助对象的工作庞杂,业务办理要求高。就民政部门而言,社区和村委会没有专职人员。因此,对低保对象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的跟踪调查,救助工作的季度审核、半年审核、年度审核等工作不够深入细致。

   (五)救助不及时。这在实施医疗救助制度上尤为明显。现行医疗救助,一般是院后救助多,院前和院中救助少,救助周期一年或半年一次,时间太长。治疗与救助未能同步实施,尤其是低保户,入院就医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。住房救助、教育救助同样存在这些问题。

   三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

   (一)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。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,以创新救助体制和机制为动力,以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为手段,在全县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,以医疗、教育、住房、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,以优惠政策相配套,以社会互助为补充,建立责任明确,运转协调、资金落实、管理规范、网络健全,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,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。一是要修改原有社会救助制度和办法,对部分条款进一步细化,将有争议的条款明了化,真正达到便于操作,利于执行。二是尽快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。用制度规范救助对象、救助范围、救助程序、救助资金等事项,避免救助工作的随意性。最终建立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三者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。

   (二)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机构。一是按照“党委政府统筹、部门配合、社会参与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乡镇民政保障服务所的作用。各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站和救助事务站,形成上下贯通、左右协调、整体联动的组织机构。二是明确社会救助体系成员单位职责。按内容将救助工作分为基本生活、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养老等几个方面,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,形成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协作。三是整合分散的救助资源。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救助工作,重点协调各个方面力量做好短期救助、临时救助、专项救助工作。要将各部门从上争取的专项救助、培训、扶助资金进行统筹意义上的整合、分配、使用,做到资金不变、渠道不乱、效益最大化。

   (三)建立分类分期施救机制。大力发展老、孤、残、幼福利事业,综合开展助学、助医、助业等救助工作,并建立“保”与“救”的联动机制。对农村五保户、城镇“三无”老人、孤残儿等弱势群体由政府出资供养。对长期贫困户采取部门和领导包扶的措施,运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、就业及扶贫开发双重政策进行救助。对短期贫困户进行医疗、教育等专项救助,尝试推行一户一项救助的办法。优先救助困难弱势群体并逐步将救助工作向农村倾斜。

   (四)开辟救助资金筹集渠道。一是拓宽资金来源主渠道。尽力做好各项保障、救助工作的本级配套工作,积极争取上级资金。二是加大对外宣传,捕捉慈善团体、基金组织信息,通过开发策划单(专)项救助项目争取外界支持。三是进一步做好本级社会捐赠、互助工作。大力营造、关心、帮助困难群体的社会风尚。采用政府注资发动等形式搭建诸如“爱心超市”、“圆梦基金”等受捐平台,支持知名企业和社会名流以企业或个人名义设立民主社会救助基金;制订税收优惠、表彰奖励、免费广告宣传等相应政策,创新按息捐赠、分年捐赠、冠名捐赠等捐赠形式,集聚社会救助资金。

   (五)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。建立四重监督机制,加强财政监管、纪检审计和社会舆论监督,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。一是建立人大、政协,以及监察、财政、审计和相关救助部门组成的监督机构,对救助工作决策以及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,确保救助资金运行安全。二是建立由县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届群众组成的社会监督系统,结合村(居)务公开、政务公开开展监督,保证公民的知情权、参与监督权。三是建立相关专家组成的行业监督系统,对各项救助工作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医疗、司法、住房救助进行科学的监督。四是加强和发挥救助单位内部纪检监察职能,严格救助管理程序,组建医疗专干审核队伍,监管定点医疗机构。五是畅通救助监管体系的诉求渠道,落实惩戒措施,推动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自我完善。六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、干部作风建设、职业道德操守建设,做到科学施救、规范施救。

   (六)加强救助工作信息网络建设。加强救助体系信息系统建设,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,通过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,努力达到“六个一”,即:一个网络、一个资源库、一个平台、一个应用、一个网站、一个安全体系,由配备的协管员和相关人员,及时、准确、动态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信息,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化、工作流程化、救助规范化、数据一致化,有效地增强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时效性。

来源:每日甘肃网     责编:张丽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