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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出租车二次拒载 最高罚500元

2013-05-27 10:38   来源:兰州晨报    打印本页 关闭

    

 

  中广网兰州5月27日消息  昨日,本报将市民的投诉情况进行了整理,将一份长达5页的拒载投诉清单送呈至兰州市城运处处理。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首次作出回应,所有投诉已于当日进入受理程序,经通知车行、核实情况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据了解,依据《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,出租车司机第一次拒载,驾驶员必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再次上岗;若属于第二次拒载,则一般会处以200元的罚款,情节严重者将罚款500元。

  城运部门已受理市民投诉

  经过三天的连续报道,兰州市民通过本报新闻热线8119000提供了不少有关出租车拒载、服务态度差和私自抬价的情况。通过整理,记者将一份长达5页的投诉送呈至兰州市城运处稽查大队,市民期待主管部门能对拒载出租车作出处理或处罚。

  昨日下午,在兰州市城运处投诉处理现场,工作人员一手拿着本报统计的市民投诉清单,一手将资料录入电脑系统,同时还有工作人员已开始向车行反映市民投诉情况。兰州市城运处稽查大队违章办负责人冯立刚表示,所有投诉已于当日进入受理程序,经通知车行、核实情况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

  酝酿出台出租车投诉处理办法

  记者从兰州市城运处了解到,为了及时处理乘客投诉,兰州市《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》正在制定中,不久将向社会公布。出租客运企业未来将建立相应的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制度,成立专门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,对每项投诉严格依照登记、调查、处理、回告四个步骤进行受理和处理。这一办法将大大完善出租汽车违章及投诉处理制度,将出租汽车投诉率、处理率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监督考核出租客运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,督促出租客运企业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
  下月起集中整治出租车乱象

  不仅如此,兰州市城运处将于下月1日起集中整治出租车乱象,6月15日前由各出租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,对本企业所属出租汽车文明创建、服务质量、交通秩序、治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,纠正不良驾驶行为,提升运营服务质量。同时,自6月中旬起抽调运政执法人员、交警和交通治安民警组成联合政治组,各出租公司稽查人员配合,在主要路段设立出租汽车检查岗,对出租汽车文明创建、营运服务、交通法规、交通治安相关规定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针对夜班出租车驾驶员证照不全、交通秩序混乱、治安案件多发等较为突出问题,适时组织夜间联合稽查整治活动。(首席记者 丁炜娜 记者 马莉)

 

责编:岳菲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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