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广网兰州7月5日消息 笔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,今后我省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保障功能,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施“兜底性”保障。
据悉,我省提出对农村一、二类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,要实施兜底性保障,确保其实现收入上的“政策性脱贫”;对农村三、四类低保对象,在年补助水平保持1008元、696元不变的基础上,通过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,“输血”与“造血”相结合,使其实现脱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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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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