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声论坛
中广邮箱

加入桌面 | 设为首页 | 天气预报 | 节目时间表 | 网站地图RSS定制

甘肃分网

首页 | 中央台记者看甘肃 | 甘肃要闻

 首页 > 甘肃分网 > 房产资讯

兰州严管存量房交易资金

2015-09-18 10:30   来源:新华社    打印本页 关闭

    

  央广网兰州9月18日消息 记者从兰州市房管部门了解到,兰州市最新出台规定加强对存量房网签和资金监管。其中明确规定,存量房交易资金将实行除定金、交易税费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监管制度。此举将能从制度上保证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,杜绝“黑中介”行骗。

  此前,在一些存量房交易过程中,出现了“黑中介”非法行骗的案例。这些黑中介收取购房者的房款但最终“跑路”,致使购房者资金遭遇损失。

  在兰州市新出台的规定当中,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中约定的交易结算资金实行除定金、交易税费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监管制度。其中,房屋交易全额自筹的资金全部监管;按揭贷款的资金监管首付金额,剩余贷款金额按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负责监管。

  按照规定,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完成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网上签约后,需在房屋转移登记前办理交易资金监管。房屋买卖由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,交易资金必须通过监管银行专用账户划转全部交易资金,并且其佣金部分按约定同步存入,待交易完成后,才能从监管银行划转。

  据了解,这一规定将从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,有效期两年。(记者屠国玺)

责编:张磊磊

中央台简介 | 网站简介 | 广告服务 | 招聘信息 | 我要纠错 |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| 版权声明
通信地址: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:100866
客服热线:010-86093114 400-668-0040 传真:010-63909751
E-mail:cn@cnr.cn
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
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(C) 京ICP证090147号